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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攻略

来自:五鑫财税   发布时间:2017-04-25 18:13:00   浏览 :

  杭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攻略


  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同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者应当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

  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1、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不含250座,含1000)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不含75座,含250)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75)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2、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子店属于小吃店,包点制售)

  4、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5、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1、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2、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学校食堂

  3、上述经营类别中的()-()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3、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为了保障您的正常经营,请您在开业前务必办好有关证件,做遵法守法经营者,避免巨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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